同程顺风车平台用户协议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1日

生效时间:2023年11月18日

同程顺风车平台用户协议由同程顺风车平台(以下简称“同程顺风车平台”、“平台”、“我们”)的运营者嘉导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用户(以下简称“您”)签订。

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前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同程顺风车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一旦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与我们签订本协议且同意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一条 顺风车的性质及定义

1、顺风车的性质: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顺风车车主事先发布出行及合乘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用户(也即“合乘乘客”)选择乘坐顺风车车主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2、同程顺风车平台:同程顺风车平台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互网络生态,通过我们合作的顺风车信息服务合作商提供的顺风车出行及合乘信息,为具有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需求的用户提供信息匹配、信息撮合、订单查询、订单评价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各类顺风车信息服务的信息聚合平台。

3、顺风车信息服务合作商:

也称合作商,系第三方顺风车信息平台,与我们建立了商务合作关系,通过同程顺风车平台向用户提供顺风车车主的出行和合乘信息的匹配服务。4、顺风车车主:也称车主,在我们合作的顺风车信息服务合作商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及合乘信息,且通过我们合作的顺风车信息服务合作商与同程顺风车平台的用户达成合乘协议,分享车辆的闲置座位并驾驶合乘小客车的个人。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1
我们为所有合作的顺风车信息服务合作商的顺风车车主和平台用户提供一个在线信息聚合平台,让有合乘意向的顺风车车主和合乘乘客(用户)有机会合乘出行。因此您同意并理解,同程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用户与合作商的顺风车车主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车主与平台无任何雇佣、合作关系,车主与您的顺路同行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

1.2一旦您通过平台发布合乘需求,您应当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乘时间、起始地点、预订人/乘客的联系方式等需求信息,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您的需求信息推送给与我们有合作关系的合作商,合作商将根据您的合乘需求为您提供符合要求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

1.3
您知晓并同意,我们与您的信息服务关系独立于您与合作商间的法律关系,您所预约的顺风车服务(包括车辆、车主、运输服务)由合作商直接为您提供,与预约订单相关的价格、取消标准、取消费用等亦由合作商提供,由合作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不对合作商对您的任何履约行为承担责任或提供保证/担保,但我们将基于与您的信息服务关系为您协调解决问题。如顺风车预约合乘需求匹配成功,我们将代为收取订单费用,在您出行成功后,我们将相应费用结算给合作商。

第二条 您的权利与义务
2.1
您授权我们使用您提供的需求信息进行预约服务;如为第三人预约,您保证已获得第三人的完全授权。您知晓并同意,上述信息将传输给合作商平台的顺风车车主,为在顺风车服务中与您及时联系与确认。同时,您应保证向我们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非义务)验证您所提供的信息,如您提供虚假、错误或不完整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

2.2您有权对同程顺风车平台通过信息匹配向您推送的合乘需求进行选择,自愿与合作商的车主达成合乘。同程顺风车平台提供预约为主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撮合服务,您搭乘车主的顺路车辆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由于路况或车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时间的确定性无法保证,
如果临近出发时间发单,或对准时要求很高的合乘出行,可能会出现短时间无法成功撮合顺路车主或车主自身原因取消订单等情况导致出行受影响,平台建议采取更及时的出行方式或提前更早预约合乘出行,以备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更换其它出行方式。您可在行程开始前与车主确认行程,如由于路况或其他原因导致车主无法及时完成合乘行程,您可尽快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完成出行,避免由于车主行程的不确定性给您出行带来影响。

2.3您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候合乘,如因您原因无法继续合乘的,您应通知车主,主动取消订单,如依据平台规则需支付取消费应主动支付。请您在预约前务必仔细阅读各对应取消要求、取消费用标准等,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等候车辆。

2.4除您提前说明合乘您不止⼀人的情形外,您应保证仅由您本人与车主合乘,否则车主有权拒绝您合乘。


2.5您应文明乘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您不得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乘车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喝酒、吐痰、辱骂车主、抢夺方向盘等),您知晓并同意因您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致使人员受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等),您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同时车主有权拒绝乘车


2.6您应按照页面呈现的计算规则支付出行预约费用;您有权拒绝车主提出的线下支付或支付(不合理)额外费用的要求,并可向平台投诉,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对车主予以处理,
如因线下交易或线下费用支付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您自行解决和承担。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私下交易将导致您和车主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私下交易后产生的争议,平台将无权且无职责介⼊协调处理。

2.7
您不得携带危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搭乘车辆,若您强行携带,车主有权拒绝您的用车。因携带上述违禁物品造成的处罚、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2.8您乘车时不允许携带宠物,若一定要携带宠物乘车,需要在车主接单之后及时与车主沟通协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能否携带宠物上车、是否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等),具体能否携带宠物以最终沟通结果为准。

2.9因目前暂不支持随意变更目的地,如果需要变更目的地,在未匹配合作商的车主之前,您可以选择取消行程并重新预约。

2.10合作商的车主接受用车需求后,您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用车地点,为防止车主私自更换车辆、出借账号等行为的发生,在乘车前应仔细核对顺风车订单信息。
如您发现实际用车时间、地点、车辆信息等与订单信息不符,您应当拒绝乘车,同时您应当及时联系我们反馈实际情况,我们将为您协调处理。如发生以上情形您仍然选择乘车的,表示您接受订单的变更,将由您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11您知悉并同意:合作商提供的用车出行服务受制于交通运输状况、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等原因用时无法准确估算,请您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如有延误,您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12您理解并接受,车主并非专业的驾驶服务或出租车服务提供者,在合乘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其他依法成⽴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向同程顺风车平台协助调解等方式解决。

2.13请您不要在不乘坐车辆的情况下,委托车主单独运送物品。如您违反禁止性的平台规则私自委托车主单独运送物品,属于双方私下达成的合意,与平台无关,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规则予以处理,同程顺风车平台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进行担保和责任承担,如您委托车主运送危险品或违禁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2.14您作为乘客,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健康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同时,您应当保证发布出行信息时是自愿的,且不存在意识不清楚、醉酒等情形。若您有意识不清楚、醉酒等情形的,陪同人员代为发布的出行需求信息视为您的行为;在您饮酒、醉酒或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就相应损失予以赔偿。

2.15您不得在未获得车主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行为。在征得车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照相、录音、录像等行为所获得的内容仅能为记录服务过程中的证明信息之目的,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线下拷贝等任何方式进行复制、传播、扩散。

2.16顺风车的私人合乘行为属于您与顺风车车主的民事互助行为,平台和合作商均无法向您提供发票

第三条 我们的权利与义务
3.1我们为您发布出行预订需求或接收您的预约信息,并为您提供、展示合作商的合乘信息、价格等顺风车服务信息。如您的预约需求、合作商的合乘信息变更,我们亦将及时更新。


3.2同程顺风车平台在收到用户发送的合乘需求后,根据数据匹配,将用户的合乘需求发送给与用户有相似出行路线的合作商平台中的顺风车车主,用户可能收到多个车主邀请,选择愿同行的车主,平台及时将合乘订单达成情况反馈给车主。同程顺风车平台将做出合理的努力,帮助用户与顺风车车主能够达成合乘。不过,这受制于车主的出行路线是否能够与起始地点附近的顺风车用户的出行路线相匹配
,因此不能100%保证满足您的预约订单成功。

3.3同程顺风车平台尽力向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且与用户出行行程匹配的合乘信息。在同程顺风车平台向用户推送相应行程后,车主⼜临时变更、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同程顺风车平台应及时通知用户。

3.4同程顺风车平台向用户提供合乘信息,并提示用户确认的上车时间、地点,用户和车主可根据实际路况情况协商适当调整上车时间、地点。同程顺风车平台提供预约为主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聚合服务,用户搭乘车主的顺路车辆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由于路况或车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时间的确定性无法保证,鉴此,顺风车出行方式用户需要在⼀定程度上配合车主的出行行程及时间,对于时间较为紧迫或对准时要求很⾼的合乘需求,平台建议用户优先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或者提前准备其他出行方式,避免由于车主行程的不确定性给用户出行带来影响。


3.5我们对合作商进行形式审查,尽力确保其提供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合法性,以提升您的预约体验和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如您发现车主或车辆存在违法或其他安全问题,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3.6 为保证为您提供良好的预约服务,我们将记录您的合乘时间、起始地点、预约人/乘客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将此类信息发送给合作商及车主。我们亦将妥善管理上述信息,不做用车信息服务以外之用途。

3.7您同意,同程顺风车平台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中没有任何错误、缺陷、恶意软件或病毒。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信息平台导致的任何损害,同程顺风车平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免于承担责任(除非此类损害是由同程顺风车平台的故意或重大疏忽造成的)。此外,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与信息平台相关的电子通信手段导致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电子通信传达失败或延时、第三方或用于电子通信的计算机程序对电子通信的拦截或操纵,以及病毒传输导致的损害,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

3.8同程顺风车平台受理用户的投诉,根据投诉性质可能会联系合乘订单的合作商及车主对投诉进行协助处理,并联系合乘订单的合作商及车主对投诉进行核实,如车主和用户因合乘行为发生纠纷向平台申请协助调解的,平台应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调解不成的应引导车主和用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争议得到合理解决前,同程顺风车平台认为有必要的,有权暂停向合作商及车主支付被投诉订单当次的合乘费用、暂停向被投诉车主提供同程顺风车平台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 投诉处置规则
4.1如在合乘过程中发生纠纷,我们将在收到投诉或反馈后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与核实并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为切实保障您的权益,您应向我们反馈真实情况并配合完成处理方案的执行)。

4.2您在合乘过程中非因您自身原因发生任何纠纷或实际损失的,我们将协助您向合作商或车主追偿。

4.3因您的不合理行为、不安全乘车行为或其他违反用户协议的行为使我们、合作商或车主遭受任何损失的,我们、合作商或车主有权向您追偿。

4.4
由您或者车主任意一方私下发起用车约定但未通过我们预约的订单,因此产生的投诉、纠纷,将由您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五条 保证与承诺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5.1您向平台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5.2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侵犯或试图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5.3您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以及平台规则的约定。5.4您在平台上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音频、视频、图表)不包含以下信息:5.4.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5.4.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5.4.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5.4.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5.4.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5.4.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爬⾍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5.4.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平台上发布的。如您违反本条约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您使用本平台服务,并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5.5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运作或任何形式侵害平台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装置、病毒、⽊⻢等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等。在使用平台服务时,您的手机不得开启root权限。5.5不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不进⼊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不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不企图干涉、破坏系统等的正常运行。5.6尊重平台合法权利,不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平台名誉权或其他侵犯平台合法权利的行为。

第六条 责任限制6.1本平台作为顺风车信息聚合平台,为用户提供各项顺风车信息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平台不对您使用私人小客车合乘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用户与车主在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由用户与车主沟通解决,平台仅在平台明确公示的各项服务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顺风车平台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顺风车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顺风车平台不能随时预⻅和防范法律、技术及其他风险,顺风车平台对此类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客攻击、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6.2平台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平台不保证所有的版本与相关设备的适配性和可用性,亦不保证所有的版本提供的服务的⼀致性。6.3为了完善平台服务内容,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应用程序的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应用程序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应用程序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应用程序可能无法使用,因此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序。6.4平台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您在平台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6.5您账号被注销后,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6.6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技术风险等因素,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数据丢失等情形,平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责:6.6.1因自然灾害、罢⼯、劳动争议、暴乱、骚乱、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6.6.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讯传达失败或延时、用于电子通讯的计算机程序对电子通讯的拦截或操纵)等公共服务因素或您自身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操作不当、通过非平台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或第三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恶意程序、⿊客攻击的破坏、用户的错误下单等错误操作)。6.6.3在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缺陷、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技术风险等因素。6.6.4其他平台无法控制或合理预⻅的情形。6.7如果平台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平台还是有利于用户,平台都有权在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用户后纠正该错误、回转/回档相关交易或数据。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因前述处理错误⽽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平台对于因平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前述处理错误承担相应责任。6.8平台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在平台发生合并、分⽴、收购、资产转让时,平台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平台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平台通知的为准。6.9平台对因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和权利说明7.1平台对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软件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本平台的⼀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7.2未经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软件软件、产品、服务、信息、文字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他产品捆绑使用、销售,或以超级链路连接或传送、存储于信息检索系统或者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使用,但对于非商业目的的,个人使用的下载或打印(未作修改、且须保留该内容中的版权说明或其他所有权的说明)除外。7.3上述软件中使用和显示的商标和标识(以下统称“商标”)是平台及关联公司注册和未注册的有关商标和标识,受法律保护。该等软件中所载的任何内容,未经平台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同程、同程顺风车及近似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7.4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本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视频、音频等所有非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汇编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范围内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8.1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等约定,平台有权采取对在平台上发布的违法违约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措施,同时有权视您的行为严重程度采取警告、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终止服务、注销账号等措施。8.2如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平台因此遭受损失或代为偿还的,用户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平台所受损失及因此⽀付的合理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8.3平台可将用户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9.1您提供给平台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应保持有效和可联系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否则平台存储的您最后⼀次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您的平台账号如可正常接收平台推送信息、系统消息的也视为有效联系方式;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查看相关通知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后果。9.2平台将向您的上述有效联系方式的其中之⼀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3、通知如果是通过专人递送、邮资预付挂号信或商业快递服务发出的,则应视为在快递、信件送⾄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于签收⽇或拒收之⽇有效送达。4、通知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则应自电子邮件进⼊您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时间或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失效时平台授权电子邮箱收到传送失败的系统提示时即视为有效送达。5、通知如果是以除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电子形式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告、公示,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的账号发送弹窗信息、系统消息等,在平台使用的发送设备上显示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用户协议中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且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用户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中止履行本用户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扩大。

第十一条 其他
11.1因顺风车信息服务形式、业务规划等原因,我们将适时更新本协议,并通过服务渠道及时告知您。
您应在使用顺风车信息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更新事项,并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如点击同意或继续使用预订服务视为接受约定内容
11.2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关于本协议的违约、变更、终止、履行、解释和有效性,以及因顺风车信息服务所产生的或与其之相关的任何冲突、赔偿或纠纷(统称为"争议"),均应由本协议签订地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予以审理。